(原标题: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接受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西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浙商证券召集,于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在线上召开,采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会议审议《关于就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之事项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减资金额低于“西子转债”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1%。会议投票表决期间为8月4日至8月8日17:00前,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或电子邮件异议,所审议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