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08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规范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5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还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经提议可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确保公正性。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