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董事和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名或任免董事及聘任或解聘高管。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组织人事部为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提供审核材料和落实决议。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