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行为,确保决策科学高效。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负责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各一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董事或管理层提议等。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并明确具体。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若无法履职则由副董事长或其他推举董事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内容涵盖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他人。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需经董事长签发,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以上。议事规则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