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4:30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启航路188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
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9235%的赞成票。张慧颖女士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