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B座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康路主持。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6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34,80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0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公司部分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以及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联股东康路、张燕生、杨汉杰已回避表决。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