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晨科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为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B座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康路主持。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6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34,80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08%。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公司部分制度(如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以及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联股东康路、张燕生、杨汉杰已回避表决。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晨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