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2,834,755.33元,达到业绩考核条件。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16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为“达标”。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共16人,解锁数量为312,693股。此外,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本次解锁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