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海特高新: 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主要涵盖七个方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涉及的法定程序、信息披露、回避表决的合法合规性、在公司融资时参与方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合法合规性。

海特高新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2023,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原则,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存续期为48个月,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公司已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并通过相关议案,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股东表决权,不涉及回避表决问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特高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