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兴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且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将被提议解除职务。独立董事享有董事的一般职权,并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的津贴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