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洪彬)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洪彬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电气风电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必需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多部门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在电气风电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具备较丰富的市场化资本运作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通过电气风电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