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修订后草案))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1,333,333,400元人民币,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均为普通股。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等。章程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规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义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委在企业重大决策中发挥前置作用。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明确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要求。章程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