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旭)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蔡旭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必需工作经验,并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等影响独立性的人员。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被提名人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电气风电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备大功率电力电子与新能源发电装备专业知识和研究经验,长期担任相关专业教授。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