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责任人员。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年报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数据及信息。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当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时,由公司审计部门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拟定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再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做出决议。违反制度规定的,统一按公司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执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将从重处理,而主动纠正并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将以临时公告形式对外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