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规定,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况下也需审计。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高管变动等。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提前泄露信息或利用自愿披露信息不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公司还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顺畅,并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