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方案包括:投保人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费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保险期限为12个月,授权有效期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备查文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