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关于相关事项审查的书面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债权转让事项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拟出售部分应收账款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流动性保障能力,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经审议《关于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认为冯弥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董事会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冯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签字:郭世辉、杨为乔、徐焕章、李勤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