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等方面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97.000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5-1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此外,章程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有效监督。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