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涵盖交易的产业逻辑、产业政策符合性、交易对方及股份支付、交易方案及作价合理性等内容。佛塑科技通过本次交易切入锂电池隔膜领域,提升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标的资产已建、在建、拟建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高耗能情况,不属于产能过剩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部分产线曾超产能生产,但已采取措施并取得主管部门证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同意不实施进一步反垄断审查。交易对方中部分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但与标的资产无关,不影响交易。标的公司设立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大部分已实缴,不存在代持安排。标的资产将分步交割,先由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交割,再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完成全部交割。交易各方已约定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应对交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