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证券事务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保管相关文件资料。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提案和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时需充分讨论并进行表决,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专门委员会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