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董事长姜烨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发布,会议资料于7月10日公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14:30在广西北海市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83,038,016股;网络投票股东268人,代表股份88,603,359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选举胡启先生和董秋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启先生的选举未获通过,董秋红女士获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