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保障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特定人员不得担任董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受刑事处罚未满五年者等。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享有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表决等权力,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谋取私利等。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公司经营决策,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长由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