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芙))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芙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