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委员辞职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生效后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需履行职责。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遴选合格的人选,对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研究选择程序、当选条件和任职期限等,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为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1票表决权,会议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