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维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需及时验资并按承诺使用。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严格审批程序,原则上不得变更用途。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进展。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关联人提供便利。
公司可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单次时间不超过12个月。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每年累计金额不超过3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