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涉及与广西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名被告的租赁合同纠纷。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尚未开庭。涉案金额约为432万元,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原告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分别为广西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润汉和甘怀福。原告要求三被告腾退位于钦州市钦南区民乐路7号的场地、钢结构房屋及临时建筑,并交还给原告;要求金鸿物业支付租金及场地占用费共计352万元(自2021年7月1日至实际腾退之日,暂计至2025年6月30日),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798534元(暂计至2025年5月20日)。此外,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原告称,2016年至2020年间,原告与金鸿物业每年续签《房屋租赁合同》,金鸿物业按约支付租金。但自2021年年中起,金鸿物业未再支付租金及场地占用费。原告多次催促未果,遂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