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障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限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投向项目,需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时,这些实体也应遵守此制度。未经股东会决议,任何人不得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闲置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证券交易。公司董事会负责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受损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在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并及时公告。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需经过严格审批流程并及时披露。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时,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和中期报告中向投资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