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独立董事毛基业先生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有效。会议审议了两个议案。
一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增加“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澳大道西侧矮岭段(厂房C)”为“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对项目整体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是《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特此决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基业、何蔚宏、王涛、郑凯,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