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资料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4年度A股利润分配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32.14元/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86元/股并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6.47元/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29元/股并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25.02元/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