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1.3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自有资金作为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
回购股份预计数量为351.49万股至702.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8%至1.76%。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依法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开立,账户号码为B887440412。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地位。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于2025年6月3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