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维护股东权益。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后者指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情形,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并配合公司后续核查。离职后3年内,董事和高管仍需遵守忠实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离职董事和高管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一定期限内受限转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