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进行研究,提出董事会规模和构成建议,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选任程序包括与公司相关部门交流、搜寻合适人选、征求被提名人同意、资格审查等。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