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况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提供担保需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明确条款内容。投融资管理部负责担保事项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定期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保密并在必要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分。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