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主要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应设置会场,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
规则还明确了提案与通知、表决和决议、会后事项等内容,确保股东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