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7月3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及价格。2025年6月25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7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5年7月2日,授予价格为1.26元/股,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1483.86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预留授予的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