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制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主要内容如下: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包括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等。
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需事先认可。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履职过程中应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发现违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或监管部门。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信息披露的,公司应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费用,并给予相应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