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6日14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2303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尹志尧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载明了会议相关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7,533,3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416%。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