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受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4日和2024年2月19日审议通过两次回购股份预案,累计回购股份121,119,984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1元(含税)。以2025年6月3日总股本2,271,496,706股计算,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150,376,722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3,929,561.16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以2025年6月3日收盘价10.24元/股为例,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9.9359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9.9521元/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