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于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北京海淀区天工大厦A座十层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LIU LIUSHENG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共有50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641,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60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高比例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