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受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发表了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9日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6月10日发布通知,会议于6月25日下午14:00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名,代表股份64,424,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68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64,408,080股,反对4,200股,弃权12,667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2,930股,反对4,200股,弃权12,667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