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为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5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14时30分在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57,057,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978%。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董事及监事薪酬议案、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以及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等多项议案。表决结果显示,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