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家化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13:30在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527号八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董事会于2025年6月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和地点符合通知内容,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43名,代表股份443,231,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726%。其他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股东会对多项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计划等。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