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力远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1F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97名,代表股份497,999,3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00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91,000,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46%;反对6,650,819股,占1.3355%;弃权347,900股,占0.0699%。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496,862股,占57.5721%;反对6,650,819股,占40.3187%;弃权347,900股,占2.1092%。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