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国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和审查。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5日14:30在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88,320,554股;网络投票股东共28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7,490,583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提名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内的多项议案。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