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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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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15:30在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召开,由董事姜晓明先生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8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3,981,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52%。中小投资者148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6,138,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296,507,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11%。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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