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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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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2年4月至2025年6月期间,朝阳科技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各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授予股票期权、调整激励计划事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2023年4月21日,公司注销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1,074,550份股票期权。2024年6月19日,公司再次注销了12.715万份股票期权,并调整了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2024年10月15日,公司注销了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1.7654万份。2025年6月25日,公司注销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在可行权期内行权的2.52万份股票期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并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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