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
重大信息包括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如业绩、利润分配、收购兼并、资产重组、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重大经营计划、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或仲裁等。公司应将信息披露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披露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股东信息等。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向相关各方了解真实情况并公开澄清。信息披露流程包括信息申请、审核、发布等环节,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应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董事和高管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遵守相关买卖限制。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应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