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方案、决定重大交易和担保事项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签署重要文件并在紧急情况下行使特别处置权。董事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触发。会议通知需提前书面或口头传达,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规则由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