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吸并双方各类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一致,舰船建造等业务满足“时段法”确认条件,履约进度确认依据准确并取得客户确认。报告期内吸并双方收入有所增长,各类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存在差异,境外收入占比约50%,2024年中国船舶境外收入有所下降。吸并双方境内外销售产品存在差异,境外收入占比较高具有合理性。国际经济贸易政策对船舶需求及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但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吸并双方采取措施应对国际经济贸易政策变化。此外,核查了境内外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并对收入确认进行了详细核查。吸并双方毛利率水平受多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存在波动,符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应收款项方面,吸并双方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未回款项具备可回收性。存货方面,吸并双方存货账面价值较高,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成本结转完整。关于关联交易,吸并双方与关联方存在采购和销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