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年3月25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拟购买安孚能源37.75%股权,并要约收购亚锦科技5%股份。2024年4月19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方案进行了首次调整。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交易方案进行了第二次调整,主要内容包括:标的资产调整为安孚能源31.00%股权,收购华芳集团持有的安孚能源股权支付方式改为支付现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调整为不超过38,000.00万元。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第三次调整,主要内容包括:九格众蓝的支付方式调整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变但调整了用途。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主要内容包括: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调整为不超过20,403.68万元,仅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