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牛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由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完成日期为2024年7月16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15日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6,830,541,086.13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现有80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7,512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10%。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合法有效。